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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年2月15日         发布者:信息中心         浏览数:1532
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

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和面试)的考生,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下载、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,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(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)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,具体报名时间、流程、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,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。
2017年春季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21日后陆续启动。


中国教师资格网
2017年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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